央廣網深圳7月17日消息(記者李強)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見到有人去猥褻女孩,大學生小塗上前制止。因為救人的過程中導致實施猥褻的男子受了傷,小塗遭到深圳警方14天的刑事拘留。當事人講述,還原事發現場。
  時間7月1日的夜裡23時,人物是大學生小塗和同學小蹇以及世界之窗的保安宋某還有被猥褻的女子小劉。
  據小塗同學小蹇回憶說,7月1日晚,小塗與同學小蹇在深圳世界之窗旅游景區游玩的時候。在往門口走的路上,看到一個男的在非禮一個女的。很明顯可以看出來,那個女的一直在掙扎,但是男生一直在動手動腳,而且還把女生往偏僻的地方拖。
  小蹇:女生說,她要一個人回家,然後我朋友就把他兩個人拉開。
  在拉扯中,猥褻男子被大學生小塗推倒在地,隨後小塗和小騫帶著女生準備離開,當他們走到世界之窗的出口時,卻被保安攔了下來。
  小蹇:這個人說他腿骨折了,我們叫他不要說那麼多,然後之後他就報了警。
  小塗和小騫被帶到派出所錄口供才得知涉事男子姓宋,女生叫小劉,在被小塗推倒後宋某腿骨骨折,被送往醫院檢查治療。劉小姐告訴警方,他和宋某是通過網絡認識的,再聊天幾次後,宋某約她到世界之窗游玩,當晚他們還走了世界之窗的員工通道,晚上11點,宋某要提出送劉小姐回家,當他們走到一處偏僻處時,宋某突然伸手摸她,劉小姐馬上將對方推開。
  劉小姐:他追過來,又摟著我的腰,然後對站著我這邊,然後那兩個男孩子過來,就直接問我需不需要幫助,我說我想一個人回去。
  據小塗回憶說,當天宋某從醫院檢查回來後,在派出所警察建議我們和解,宋某張口要5萬元,小塗就說“不給”。當時沒有談下來,三個人就都被關了一個晚上。7月2日上午,小塗就被戴上手銬、錄口供、簽字,然後被送去了看守所。深圳警方也證實,宋某是世界之窗旅游園區的保安,32歲,經法醫鑒定其受輕傷,小塗隨後因涉事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的理由是大學生將保安打成輕傷,行為存在“過度”的嫌疑。
  這事被媒體曝光之後,“大學生見義勇為,該不該被刑拘”在深圳引發了熱議。網友一邊倒的認為:不能讓見義勇為者蒙受不公。
  當事人劉小姐說她也想不通,實施猥褻的人不用承擔法律責任還索要醫療費,而見義勇為的人,反被刑事拘留。為此她多次向警方提出,要追究男子對她實施猥褻的法律責任。案發之後,小塗的母親也從四川趕到深圳。她說,在處理此事的過程當中,警方多次詢問他們能賠多少錢。她感到非常的不可理解,此案發生之後,警方遲遲沒有對猥褻者進行處理,卻一味要追究見義勇為者的責任,還要求他們進行賠償。
  小塗母親:我說我兒子是見義勇為,他是幫,做好人,做好事,如果你們這樣,以後就沒人再做好事了。
  7月12日,深圳南山警方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認定7月1日23點多,宋某在世界之窗啤酒節現場附近對受害者劉小姐進行猥褻,作出對其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7月16日15點40分,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在其官方微博發出消息:關於媒體報道的2014年7月1日發生在世界之窗的大學生塗某某涉嫌故意傷害一案,我院已依法對塗某某作出不批捕的決定,並於7月16日釋放。深圳南山區公安分局也在7月16日晚發佈消息,警方撤銷此案。經過調查,警方認為小塗確實是一種見義勇為的行為,警方將協助為小塗申請見義勇為獎勵。此事不會給小塗留下案底,也不會對小塗的前程造成影響。同時小塗也不用承擔傷者的醫葯費用。
  另外,記者瞭解到,深圳世界之窗已決定對宋某給予解雇處理,涉嫌猥褻的宋某也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目前宋某因傷暫未執行拘留。今天下午14時,小塗和媽媽登上了回四川的火車,30多個小時之後,她們將回到四川老家,小塗的媽媽說,她也不支持小塗留在這裡找工作,還是留在自己身邊她才會放心。  (原標題:大學生救人傷色狼遭刑拘 檢方:不構成犯罪不予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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